近日,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透露,中国建筑寿命只有25-30年,而美国建筑平均寿命达74年,英国建筑平均寿命达132年。
建筑“短寿”最直接原因是建筑质量的原因,但理解中国建筑质量却不是一个生产过程的“质量控制”问题,流行见解总将“楼歪歪”、“楼脆脆”、“桥粘粘”看作是市场的“黑心行为”,于是乎加强监管、严惩建筑建设相关市场利益主体就是直接而唯一的解决之道。
坦率地说,尽管中国尚不存在日美的《住宅质量法》等法典,但并不意味着中国的住宅质量监管是法制缺失的。事实上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和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,对建筑的建设、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检验、使用、维修等进行了严格规定,并明确了职责和责任。中国的这些法律其实可以衍生出全面的监管建筑质量的操作方式,例如可以同日本的《确保住宅品质促进法》相兼容,让建筑商房产商提供担保,质量有缺陷的住宅免费给予维修或者补偿,承诺期至少20年;当然,也可以演化出类似于英国NHBC住房质量保证体系一样,政府成立保险基金,基金接纳房产商和建筑商的投保,基金对房屋质量进行保险。概括地说,中国建筑质量问题不能轻率地归咎于法典的不完备。
在一个设计还算良好的质量控制和法律体系下,为什么总出现“楼歪歪”“楼脆脆”“桥粘粘”和“豆腐渣”?原因很简单,就是一种更高等级的隐秘规则控制了正常规则的有效运作,一个傀儡背后总隐藏着真正的君主。
劣质建筑能够大量出现无非两种原因:一是“占土地”、一是“挤利润”。如果建筑物的目的不是为了居住,而是将地“圈住”,“占土地”,坐享土地增值,套取更多银行信贷,躲避国土部门“不开发即收回”的强制令;或者像深圳很多农民那样钻空子,获得更多的拆迁补偿,那么建筑物当然不需要优质。它的本质已经转换了,不是一个建筑质量问题,而是关于土地确权问题、金融恶性循环等问题,它只不过部分阴影投射到建筑物质量“坐标”之上。
“挤利润”则反映权力链条不同“环”的利益赚取和分配情形。房价如此高、房地产利润如此丰厚,为何还需要“偷工减料”?当然,缺乏质量监管是一个原因,但又不仅仅如此。因为质量监管之所以“不昌”,是因为有更隐秘的手“阻止”。一项工程、一栋住宅、一座桥梁……,它看似根据市场组织生产资源配置而来,但实际上,源头的资格筛选、拍卖、招投标、生产许可、要素控制等等终极权力都控制在官僚梯队和裙带人群手上,他们不是生产者,但他们仅仅“一转手”、“圈定入围者”就可获得租金。这宛如一个“环”,顶级权力者获得大额,二级权力者获得中额,三级权力者获得小额……原本利润很高的项目,在权力链条“分割”下,到了终端生产商手里,已经鲜有利润,他们用劣质建筑来扩大自己的利润份额。最终,被权力吞噬的成本完全悲剧性地转嫁给大众。一旦建筑质量黑幕出现,权力者则大骂是这些市场承建主体“黑心”所致,对他们进行“严查”“严罚”,以他们为“挡箭牌”,调动大众的注意力,将恶名转嫁给“市场”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劣质建筑问题往往反映的是“权力的劣质”。
唐学鹏:《21世纪经济报道》高级编辑
来源:21世纪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