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务院发文 推动建材等12个重点行业跨国产能合作 日期:2015-05-19 10:22:12 浏览数: 国务院日前印发《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》(国发(2015)30号)。 提出坚持“企业主导、政府推动,突出重点、有序推进,注重实效、互利共赢,积极稳妥、防控风险”的基本原则,将与我装备和产能契合度高、合作愿望强烈、合作条件和基础好的发展中国家作为重点国别,并积极开拓发达国家市场,以点带面,逐步扩展。将钢铁、有色、建材、铁路、电力、化工、轻纺、汽车、通信、工程机械、航空航天、船舶和海洋工程等作为重点行业,分类实施,有序推进。 《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》原文 湖北建材官方网站通讯员报道 文章导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