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2017年2月15日在武汉市召开的“湖北省玻璃钢复合材料行业协会一届6次理事会”的提名,按照《湖北省玻璃钢复合材料行业协会章程》(以下简称《章程》)第二十九条规定,省玻璃钢复合材料行业协会将拟担任第二届协会领导成员(会长、副会长、监事、秘书长)名单于2017年6月14日10时在湖北建材联合会网上予以公示,至2017年6月21日14时,已经按照《章程》规定公示了7整天。
在公示期内,协会秘书处未收到任何不同意见,此公示于2017年6月21日14时从湖北建材联合会网上撤下。
特此告示。
湖北省玻璃钢复合材料行业协会
2017年6月21日14时